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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3-05-04 来源: 浏览:335次

根据《南京地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(二类、三类公立医院)》(宁价医[2015]281号)文件及其他文件相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新增十一项实行自主定价特需服务项目。医院现对新增特需服务项目收费价格进行公示(详情请见附件1)。

公示时间:202354日至2023512

联系电话:56681150

自主定价项目(附件1).docx